我們若是曉得神的法則和作為,卻不遵行,就是故意犯罪和存心悖逆。 神要我們「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」。
耶利米書–人們已經忘記上帝
出處:好消息TV 主講人:劉老師
這是約西亞王早期改革運動時,先知耶利米事工中最後的一段。這位先知在那段期間所傳的信息,可以分成三個段落:第一,譴責百姓;第二,呼召他們歸向耶和華;最後是豫告即將來臨的審判。前面幾章我們已經討論過第一、二點,本章我們要來看看審判。首先,是審判的宣告,其次是審判的理由,最後是描寫審判所使用的工具及其程序。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《耶利米書》四章5節至六章30節,我們一起先來聽聽劉老師的主題式分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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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【文字版】考慮不同讀者需要,採每日逐章進度。若《耶利米書》四章所描述的是敵軍圍困,那麼第五章就是描述被圍的城內的情況。 《耶利米書》中不斷宣告許多神的審判,但我們可以看出,神正如一些為人父母的一樣,是很不忍心管教自己的兒女,看自己的兒女受苦的。然而正如我們知道,父母不能因為不忍心管教而不管教一樣,神也必須管教祂的兒女。以下我們就先來看《耶利米書》五章1-31節的經文:
耶利米書 五章
1.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,在寬闊處尋找,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?若有,我就赦免這城。
2.其中的人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。
3.耶和華啊,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?你擊打他們,他們卻不傷慟;你毀滅他們,他們仍不受懲治。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,不肯回頭。
4.我說: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,是愚昧的,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。
5.我要去見尊大的人,對他們說話,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。哪知,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,掙開繩索。
6.因此,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;晚上(或譯:野地)的豺狼必滅絕他們;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。凡出城的必被撕碎;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,背道的事也加增了。
7.我怎能赦免你呢?你的兒女離棄我,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。我使他們飽足,他們就行姦淫,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裡。
8.他們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,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。
9.耶和華說: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?
10.你們要上他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,但不可毀壞淨盡,只可除掉他的枝子,因為不屬耶和華。
11.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12.他們不認耶和華,說:這並不是他,災禍必不臨到我們;刀劍和飢荒,我們也看不見。
13.先知的話必成為風;道也不在他們裡面。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。
14.所以耶和華─萬軍之神如此說:因為百姓說這話,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,使他們為柴;這火便將他們燒滅。
15.耶和華說:以色列家啊,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,是強盛的國,是從古而有的國。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,他們的話你不明白。
16.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都是勇士。
17.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,是你兒女該吃的;必吃盡你的牛羊,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;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。
18.耶和華說:就是到那時,我也不將你們毀滅淨盡。
19.百姓若說:耶和華-我們的神為什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?你就對他們說: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(原文是我),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,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。
20.當傳揚在雅各家,報告在猶大說:
21.愚昧無知的百姓啊,你們有眼不看,有耳不聽,現在當聽這話。
22.耶和華說: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?我以永遠的定例,用沙為海的界限,水不得越過。因此,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?波浪雖然翻騰,卻不能逾越;雖然匉訇,卻不能過去。
23.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;他們叛我而去,
24.心內也不說: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─我們的神;他按時賜雨,就是秋雨春雨,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,永存不廢。
25.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;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。
26.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。他們埋伏窺探,好像捕鳥的人;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。
27.籠內怎樣滿了雀鳥,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;所以他們得成為大,而且富足。
28.他們肥胖光潤,作惡過甚,不為人伸冤!就是不為孤兒伸冤,不使他亨通,也不為窮人辨屈。
29.耶和華說: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?
30.國中有可驚駭、可憎惡的事:
31.就是先知說假預言,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;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,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?
開始發言的是耶和華,祂以軍隊司令的口吻,吩咐百姓要在城內展開大規模的「尋找」(耶五1)行動,對像是「行公義」(耶五1)的人。從字裡行間,我們感覺到其中的迫切是刻不容緩的。以下我們略作分述:
一.猶大受罰乃罪有應得(耶五1-9)
這裡說明審判的第一個原因。神要先知在耶路撒冷城尋找一個義人,作為神赦免該城的藉口。先知找不到,才徹悟到神的審判是公義的。
1.尋找赦免的藉口 (耶五1-3)
「寬闊處」(耶五1),即〝廣場〞,是百姓作買賣及拜偶像的地方(參結十六24-25)。整個耶路撒冷都找不到一個「行公義求誠實」(耶五1)的人,顯示耶路撒冷的屬靈光景還不如當年被神毀滅的所多瑪(參創十八32;啟十一8)。因為百姓言行不一,表面上非常屬靈地「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」(耶五2),實際上「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」(耶五2)。這使他們靈裡越來越麻木,不但不肯「虛心痛悔」(參賽六六2),反而「使臉剛硬過於磐石,不肯回頭」(耶五3)。不「誠實」(耶五3)的悔改,比不悔改還糟糕;因為虛假的屬靈必然會使人「不受懲治」(耶五3)、「不受教訓」(參耶七28),不但屢教不改,而且自義自滿。因此,傳福音的人首先要傳「天國近了,你們要當悔改」(參太三2),而不是引誘人糊里糊塗地〝信耶穌、得好處〞。
猶大百姓或許能夠欺騙人的眼睛,卻不能欺騙對人心瞭如指掌的神。言行不一致的人,無法逃避神的審判(參雅二17)。然而,對那些靈性被熱鐵烙慣,而受鞭打也不知疼痛的人,神必加以審判(參提前四2)。神在施行審判前已鞭打他們以示懲戒,但是他們的靈性卻沒有覺醒「剛硬過於磐石」(耶五3),因此神必施行審判。
2.信仰上背離了神(耶五4-9)
「貧窮的、愚昧的」(耶五4),指社會的下層人士;「作為」(耶五4),原文作〝道路〞,指神的律法(參王上二3)。 「尊大的人」(耶五5),指社會上層的首領、祭司;「將軛折斷,掙開繩索」(耶五5),形容牛要擺脫主人的束縛,先知以此比喻選民對神的背叛。 「獅子、豺狼、豹」(耶五6)比喻蹂躪猶大的仇敵。牛擺脫束縛等於脫離主人的保護,終必成為猛獸的獵物;同樣,背叛神的以色列人必受敵人苦害。 「你的兒女」(耶五7),指耶路撒冷的居民(耶五4-5)。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一個原因:「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」(耶五9)。既然猶大「不受懲治」(耶五3),不但不肯承認自己的罪孽(參耶三13),而且明知故犯(耶五4-5)、堅持犯罪(耶五7-8),所以沒有資格求神「赦免」(耶五7)。
悖逆的猶大,將神所供給的豐盛恩典(參羅二4),揮霍於偶像崇拜與行淫上。信仰上背離了神,行為上如脫韁之馬,勾引他人的妻子,淫風猖獗,神不能不討其罪。
二.在審判中仍施恩典(耶五10-19)
以神帶著憐憫的命令開始(耶五10),以百姓故作無辜的質問結束(耶五19),說明審判猶大的第二個原因。神呼喚北方仇敵前來管教這悖逆的百姓,但在審判中仍施恩。
1.審判的理由 (耶五10-13)
神命令仇敵「要上她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」(耶五10),但卻劃定了界限,第二次應許「不可毀壞淨盡」(耶五10)。因為神是信實的神,祂不會忘記聖約的應許,所以儘管悖逆的百姓「大行詭詐攻擊」(耶五11)神,祂仍然一面管教、一面保守。神的管教是為了潔淨百姓,所以「只可除掉她的枝子,因為不屬耶和華」(耶五10),而不是將他們「毀滅淨盡」。雖然先知一再警告,但百姓卻只愛聽安慰、不愛聽悔改,只愛聽應許、不愛聽訓誨,寧可相信「災禍必不臨到我們」(耶五12)的謊言,也不願回應誠實的勸誡,甚至嘲笑「先知的話必成為風;道也不在他們裡面去」(勏五13),希望自己預言自己臨到他們的劍和先知。但先知所傳神的話語絕不是耳旁風,而是審判的烈火;正因為百姓藐視神的話語,所以神對先知說:「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,使他們為柴;這火便將他們燒滅」(耶五14)! 「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」(耶五14),耶路撒冷居民曾嘲笑先知的話是「風」(耶五13),兩者形成鮮明對比。這句話預言了,先知的話將燒滅百姓,如同火燒滅柴木一樣。
2.審判猶大的方法和代理人(耶五15-19)
本文耶利米再一次敘述要審判犯罪的猶大,並指出執行審判的人。之所以使用許多比喻而反覆描寫同樣的內容,是為了確證預言必將要應驗。亦即,強調了耶利米的話如同撒母耳的話,「一句都不落空」(參撒三19)。
「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,是強盛的國,是從古而有的國。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,他們的話你不明白」(耶五15),這是律法中的背約咒詛(參申廿八49)。 「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」(耶五16),比喻帶來死亡和毀滅。 「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」(耶五17),是呼應「你們當聚集,我們好進入堅固城」(參耶四5)。不管百姓怎樣提前預備,都無法抵擋敵軍。雖然仇敵如此可怕、破壞如此徹底(耶五16-17),但神卻第三次應許「就是到那時,我也不將你們毀滅淨盡」(耶五18),就像對待北國以色列那樣留有餘地(參耶三14)。神會藉著淒慘的審判來懲戒猶大殘暴邪惡的罪行,其目的是要潔淨和更新以色列百姓,而非將他們毀滅淨盡。這表明,神真正的震怒對像不是猶大,而是在背後操縱他們的邪惡撒旦。
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二個原因:既然百姓拒絕先知的勸誡(耶五19),神就按照聖約,讓他們自作自受,被擄到別人的「聖女」(外來教會神》(199)。 「在不屬你們的地上服事外邦人」(耶五19),神必會懲罰藐視自己而事奉偶像之人。為此,大衛曾吟頌「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」(參詩十六4)。因為猶大百姓背判了神,神也從自己的土地驅逐了他們,奪去其自由,使之淪為奴隸。人若離棄了神,唯有空虛將伴其生命(參路十五11-17)。
三.重申選民得罪神招來刑罰(耶五20-31)
先知再次陳述了神施行審判的必然性,百姓明知故犯,毫無悔改之心。 此段似乎暗示神已降下刑罰,可是百姓不知悔改。還有更「可驚駭、可憎惡的事」(耶五30),愛聽假先知的謊言、祭司弄權,因此神要定他們的罪,施刑罰。
1.審判的第三個原因 (耶五20-29)
「當傳揚在雅各家,報告在猶大」(耶五20),神要先知去警告以色列和猶大。 「無知」(耶五21),原文作〝無心〞,指沒有屬靈的辨別能力。 「砰訇」(耶五22),指怒海呼嘯的巨浪。 「背叛」(耶五23),或作〝頑固〞。神所造的大自然雖然沒有自由意志,但卻能井然有序地按照祂設定的自然規律運行;與神立約的百姓卻「愚昧無知」(耶五21)地濫用自由,不敬畏神(耶五22),越過聖約的界限,「叛我而去」(耶五23)。神讓百姓從自然規律中觀看祂的作為、領會祂的心思,但百姓卻因為「有背叛忤逆的心」(耶五23),所以「有眼不看,有耳不聽」(耶五21),成了「有眼而瞎、有耳而聾的民」(參賽四三8)。 「秋雨春雨」(耶五24),直譯是〝早雨和晚雨〞,指雨季的始末,前者在每年十月降下,後者則在三、四月間。這是強調雨水不是出自偶像巴力,而是神「按時賜雨」(耶五24)。 「收割的節令」(耶五24),「節令」原文作〝星期〞,指從逾越節至五旬節之間的七個星期(週),代表收割的季節。 「這些事」(耶五25),指「秋雨、春雨」與「收割」(耶五24),今日我們蒙主豐沛賜恩,是否時常記念祂的恩典呢?或跟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?
「埋伏窺探,好像捕鳥的人」(耶五26),指出猶大百姓為了積攢財富,而施以詭計謀害鄰人。 「肥胖光潤」(耶五28),指生活富裕;這些人只圖自肥,不理貧苦孤獨。 「使他亨通」(耶五28),或作〝幫助他申訴〞。神的百姓中「有惡人」(耶五26)陷害別人(耶五26)、不秉公行義(耶五28),房中「充滿詭詐」(耶五27)的不義之財,但卻「得成為大,而且富足」(耶五27),表明整個社會都已經敗壞。神宣告了審判猶大的第三個原因:「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?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」(耶五29),論到了神的公義性情和施行審判的權柄。神不只在歷史中審判惡人、拯救被壓迫者,也在末後的日子作審判主。倘若我們常常紀念神以公義介入歷史且施行最後的審判,每一天的生活均會留下更敬虔的痕跡。 「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」(參加六8),百姓的罪孽必然會使自己轉離祝福(耶五25),這是神所設定的屬靈規律。神責備猶大百姓為甚要悖逆祂?為何全國都要行罪惡轉離神?這裡有兩類惡人,第一類是街上的百姓;第二類是官長、領袖。一般的百姓在街上肆意行惡,官長在審判時也行惡。
2.不忠的先知和祭司(耶五30-31)
「可憎惡」(耶五30),或作〝恐怖〞。此字只出現在《耶利米書》與《何西阿書》。 「就是先知說假預言,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;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,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?」(耶五31),直譯是〝就是先知說假預言,祭司把持權柄,我的百姓也喜愛這樣,結局來臨時,你們要怎麼辦呢?〞。說出了耶利米認為恐怖、可怕的狀況〝先知說謊、祭司濫權,百姓還喜歡神職人員這樣〞。難怪他要嘆氣〝最後該怎麼?〞。現今的教會,我們在是否也喜歡〝傳道人說謊、牧師濫權〞?
我們若是曉得神的法則和作為,卻不遵行,就是故意犯罪和存心悖逆。 神要我們「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」。盼望我們不要作愚昧無知的百姓,要明白神的法則,存敬畏的心領受神的祝福。
耶和華並不是無緣無故的懲罰,在懲罰之前,耶和華仔細地解釋選民犯的錯在那裡,並在前後章中不斷地提醒他們悔改。因此,當我們生命中遭遇一些狀況時,不必怨天尤人,也不必馬上就自責以為是自己的不對,以為是神的懲罰。我們應該張開心眼,仔細傾聽等待神的解釋,因為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是神的子民,犯了再大的姦淫,上帝也是願意說明我們所犯的錯誤,不會那麼快就掩面不顧。求主幫助我們常常思想神的作為,竭力明白神的法則,體會神管教中的恩典,常常感恩讚美神! 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